2010年7月1日,澳大利亞政府頒布2010年第19號消費者保護(hù)公告,對含有珠子的可充氣玩具、新奇物品和家具實施為期18個月的臨時禁令。
挑戰(zhàn):
依據(jù)禁令,以下可充氣的玩具、新奇物品和家具是不安全的:
可以用嘴充氣;并且
含有聚苯乙烯等材料的小珠子或小球,在充氣或放氣的過程中可能被吸入口中。
備注:
含有珠子的可充氣的玩具、新奇物品和家具通常意圖為兒童所使用,因此在充氣過程中或者氣囊發(fā)生破裂時存在小珠子通過氣閥被吸入或吞咽的危險。在充氣過程中,隨著壓力的增大,小珠子從氣囊里飛出,飛進(jìn)嘴里的可能性也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