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馬紹爾群島成立的公司,有助于房地產投資、證券買賣、信托及財產投資計劃包括資產保護信托、合資企業(yè)經營、以及透過股票上市從世界市場集資。
1.資料絕對保密。
2.鬧獨立轉移極為容易。
3.最佳的財產投資計劃。
4.地處中立,可由不同國及人士共同經營。
5.法律制度及公司法獲國際認可。
6.集資的最佳工具。
7.可于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