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xiàn)時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的政策,要升格為為一所大學,須通過三個主要步驟:
第一個主要步驟,它須獲準頒授學位及開辦七成以上學位課程(如樹仁大學在開辦十個政府認可之學位課程后,方獲得升格)。為確保這些學位課程達到國際認可的水平,課程必須經過香港學術及職業(yè)資歷評審局的審核。
第二個主要步驟,院校必須取得自我評審資格。亦即是說,該院校必須全面負責評審本身開辦的學位課程。校外評審機構會成立一個由學術界人士和評審專家組成的評審小組,評估該院校是否有自行評審的能力。院校如要取得自行評審的資格,必須證明校內的學術環(huán)境和學術活動適宜于持續(xù)開辦和持續(xù)發(fā)展學位課程,并制訂具效率的制度和程序,以控制和保證所舉辦課程的質素。
第三個主要步驟,院校須制訂完善的內部管治架構,并通過立法程序,成為一個受獨立法例規(guī)管的法定組織。
一般來說,當院校累積一定經驗開辦學位課程,又能通過香港學術及職業(yè)資歷評審局的院校檢討,確保院校內部有健全的質素保證機制,并獲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意及通過,院校便能獲得自我評審資格。一間院校并非一定要有指定數目的博士學位教學人員,才可獲授予自行評審和大學資格,但教學人員的學歷水平,可能會是當局評估一間院校是否已可自行評審,以及最終決定是否授予該院校大學資格的一個考慮因素。
在香港,目前是沒有法例來規(guī)限“教授名銜”的使用,但通常不是在法定大學或法定學院任教的,也不會使用“教授名銜”,即使使用,也沒有公信力和得不到學術界的認同。而世界各地的專上教育機構使用“教授名銜”的準則亦不統(tǒng)一,在美國,大學內的教學人員分為正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等級別,英國則分為教授、高級講師及講師。香港原本是跟隨英國制度的,現(xiàn)在已經改為跟隨的美國制度。不過香港制度并非完全抄襲美國制度,自己也有一定特色,包括各院校制定的獨有榮譽名銜。
香港教席名銜表:
教席名銜 獲受予名銜的資格
博文講座教授 是香港中文大學授予于香港中文大學講學杰出學者之榮銜,包括第一位菲爾茲獎華人得主丘成桐、第一位華人諾貝爾獎得主楊振寧等明德教授 是香港大學頒授予卓越學者的榮譽名銜,按該明德教授席捐贈者意愿成立永久基金進行學術研究講座教授是法定大學頒授予全職教學人員中擁有崇高學術地位或重大研究成就的教席名銜榮休教授 是法定大學或法定學院頒授予已經退休而表現(xiàn)杰出的前任教授的榮譽名銜榮譽教授是法定大學頒授予在某學術界別有杰出成就,認為他們的學術地位可堪稱為教授的榮譽名銜教授是法定大學或法定學院頒授予全職教學人員中擁有杰出教學或研究成就的教席名銜客席教授 是法定大學或法定學院頒授予在某學術界別有杰出成就,在該院校擔任兼職教學人員的教席名銜副教授是法定大學或法定學院頒授予全職教學人員中擁有資深教學或研究經驗的教席名銜助理教授 是法定大學或法定學院頒授予全職教學人員中擁有一定教學或研究經驗的教席名銜首席講師 是一般專上教育院校對高階全職教學人員的教席名稱高級講師 是所有專上教育機構對進階全職教學人員的教席名稱講師是所有專上教育機構對初階全職教學人員的教席名稱兼職講師 是所有專上教育機構對初階兼職教學人員的教席名稱教師是所有教育機構對全職或兼職教學人員的教席名稱導師是所有教育機構對全職或兼職學生指導人員的教席名稱
特別例子:
珠海學院的前身珠海大學于1947年在廣州成立,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即遷來香港并易名珠海書院,2004年升格為珠海學院,但由于中華民國自遷臺后一直承認珠海大學的存在,并由中華民國教育部頒發(fā)學位,所以珠海學院亦使用“教授名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