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香港《明報》報道,早前被揭在臺北使用偽造香港身份證租屋,并惡意破壞單位的兩名香港女子曾麗云(20歲)及邱曉彤(19歲),日前涉“三宗罪”即竊盜、偽造文書及毀損于臺灣被警方追緝。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南警方昨日(16日)拘捕兩女子,兩人染發(fā)變裝逃到臺南一間旅館躲避,至昨午未退房,旅館遂報警,[意大利商標費用]臺南警方趕至拘捕二人,隨即于昨晚將兩人移送至臺北歸案。有律師指出,兩女如罪成,或要在當?shù)刈O(jiān)。
一紫一金 染發(fā)變裝潛逃
香港入境處表示,就兩名香港女子在臺灣被捕一事,已與駐臺的香港經(jīng)濟貿(mào)易文化辦事處了解情況,至昨日未接獲相關(guān)求助,入境處會留意事態(tài)發(fā)展。
兩女涉嫌于本年一月用偽造的香港身份證及入學證在臺北租屋,當時訛稱到臺灣讀書,其后在單位大肆破壞,更偷走房間的液晶電視。臺北警方上周二(11日)曾拘捕兩人,被問話后獲準離開,而臺北地檢署見案件影響嚴重,擔心兩人會逃離臺灣,向兩人發(fā)出緊急拘捕令及限制出境,要求警方重新拘捕兩人。
逾時未退房 旅館報警
臺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指出,[澳大利亞商標費用]兩女15日晚疑從屏東墾丁搭“野雞車”到臺南,入住臺南市中西區(qū)“金屋旅社”。旅館員工稱,兩名港女登記住宿時已染發(fā)變裝,當中邱女頭發(fā)染成紫色,曾女染成金色,說話腔調(diào)不像臺灣腔,有人并使用“陳美玲”假名登記入住。至昨午退房時間,兩人還未辦理退房,旅館遂報警。
臺南警方趕到后,兩女一度躲進廁所,最后警方確認兩女身份,逮捕兩人回警局,兩人身上僅余1萬多元臺幣(約2560港元)。
旅館職員打掃房間發(fā)現(xiàn),兩女在馬桶丟滿衛(wèi)生紙,還在房間墻壁上涂鴉。在臺南被調(diào)查時問及為何身上無證件,兩人聲稱到福建廈門參與“曹操墓盜墓”分了10萬元,偷渡到金門再到臺北。她們又稱,在香港遭人誣陷偷手機,不被信任,才跑到臺灣,準備在臺灣將錢后花光后再自殺。
律師料判監(jiān)機率高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偽造文書、竊盜屬臺灣刑事罪行,[中國商標注冊費用]預(yù)料該兩名香港女子在臺灣判處監(jiān)禁機率高。根據(jù)臺灣法例,竊盜最高可判罰5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罰款500元或以下臺幣;偽造文書則可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款300元或以下臺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