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海關前日(8日)在深圳灣管制站偵破一宗涉嫌利用出境私家車非法出口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配方粉案件,檢獲31.2公斤配方粉(8罐及20盒),總值約1萬元(港幣,下同),并拘捕兩名女子。
深圳灣管制站關員前日下午進行打擊非法出口配方粉行動,截查一輛出境七人車。關員仔細檢查后,在該車車尾位置發(fā)現該批配方粉,[BVI公司注冊費用]行動中拘捕兩名分別63歲及33歲女乘客,兩人涉嫌非法出口奶粉,已獲準保釋候查。
根據《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guī)例》,任何人士除非獲發(fā)出口許可證或獲豁免輸出者,否則不可從香港輸出配方粉。為容許輸出合理分量作私人用途,離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隨身行李中,輸出總凈重不超逾1.8公斤的配方粉,然而該人士須年滿16歲,且在過去24小時內沒有離開香港。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jiān)禁兩年。
海關會繼續(xù)透過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開曼公司種類]在各陸路口岸加強執(zhí)法,嚴厲打擊非法出口配方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