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電 據(jù)香港《星島日報》網(wǎng)站報道,已破產(chǎn)的香港商交所前主席張震遠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認違反《雇傭條例》,拖欠香港商品交易所一名員工33.9萬元(港元,下同)薪香港公司做賬報稅金,被判實時入獄6周,但獲準保釋等候上訴。司法機構(gòu)已將排期于下注冊德拉瓦州公司月14日在高等法院展開上訴聆訊。
57歲張震遠曾任行政會議成員,今年4月被3名債主追債欠款高達1.2億元,最終被頒令破產(chǎn)。張震遠同月在裁判法院承認拖欠一名員工3個月薪金,亦未有根據(jù)勞資審裁處于前年11月頒下的支付薪金命令,違反《雇傭條例》,被判入獄6周,準以現(xiàn)金5000元保釋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