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是什么意思?
CommonReportingStandard(CRS),即“共同申報準則”,是2014年7月經(jīng)合組織(OECD)發(fā)布的《金融帳戶涉稅資訊自動交換標準》(AEOI標準)一個構成部分。AEOI標準旨在打擊跨境逃稅。
早在2010年3月,美國頒布了《海外帳戶納稅法案》(FATCA),要求海外金融機構必須向美國國稅局披露該機構美國客戶的基本資訊。若海外金融機構不遵循此規(guī)定,則需向美國國稅局繳納30%的預扣稅,并于2014年7月正式實施。為了確保FATCA全面實施,目前已有超過100個國家和地區(qū)與美國簽訂政府間協(xié)定(IGA),其中包括開曼群島、百慕大、瑞士、模里西斯等“避稅天堂”。
截至2015年12月11日,已經(jīng)有97個國家和地區(qū)承諾執(zhí)行多邊自動情報交換。2017年9月,中國個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56個國家和地區(qū)開設的銀行帳戶資訊(截至2016年底的資訊)將會主動呈報給中國稅務機關,其中包含眾多投資者熟悉的離岸地以及歐洲國家和地區(qū):百慕大、BVI(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塞席爾、盧森堡、英國、法國、德國等一些重要的離岸金融中心,已經(jīng)公開同意執(zhí)行自動資訊交換。
第一批56個國家和地區(qū)將從2017年9月1日開始首次資訊交換,中國內(nèi)地和中國香港等41個國家和地區(qū)將從2018年9月1日開始資訊交換。
其實,CRS的實施對于任何一個國家的普通工薪階層老百姓而言,沒有任何影響。如果國家能通過實施CRS而增加稅收收入的話,對普通老百姓而言有利無害。(付碧蓮 / 國際金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