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慕大政府已于2009年7月8日通過對百慕達法例的修訂。
以下是瑞豐認為重要的條文:
公司修訂法2009
• 常駐百慕達的規(guī)定
百慕達將放寬對豁免公司訂下的有關常駐當?shù)氐囊?guī)定。現(xiàn)時只需要豁免公司的董事或常駐代表或秘書中的其中一人必須常居于百慕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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