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網上有傳言稱,[百慕大注冊公司]參加雙11活動的電商商家反映,已陸續(xù)接到京東發(fā)布的緊急通知稱,工商局要求一律禁止電商平臺使用折扣價和參考價等信息。商家必須在今天內把店鋪和承接頁面出現(xiàn)的所有“參考價”、“京東價”、“原價”等字眼全部去掉,只能保留商品促銷價。
甚至還有具體案例,稱以京東為例,其商家店鋪的每個商品詳情頁上幾乎都標有“京東價”,天貓的雙11促銷頁面上則直接標有折扣信息,例如“全場5折”、“不止50%off”、“原價×××,促銷價×××”的字樣,而在商品詳情頁上,也會寫有“專柜價”,而實際上,很多互聯(lián)網品牌在線下并無銷售。
針對這些傳言,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雙11”促銷確實引起工商總局的關注,之前依法行政已約談過電商提出要求。但也不會過度干預市場,沒有發(fā)布過這類通知。
也有業(yè)內人士指出,《消法》要求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如果商家不標注真實的原價和真實的折扣,也是違法行為,同樣會損害消費者的知情權。
據悉,10月30日,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甘霖曾召集包括阿里巴巴、京東、唯品會、蘇寧易購、1號店、亞馬遜商城、聚美優(yōu)品、攜程、58同城、去哪兒網等10家電商約談,要求梳理以往促銷中出現(xiàn)的問題,采取措施防范。
針對今年“雙11”指出,電商應糾正網絡商品交易中存在的準入把關不嚴、對商品信息的審查處置不力、消費者權益未能得到充分保護、網絡經營數(shù)據過度封閉和銷售行為混亂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國家工商總局還明確要求電商,[百慕大公司注冊]必須在網站事先公布促銷活動的期限、方式和規(guī)則,排查促銷者的經營資質、身份信息,全面梳理近期網絡商品價格,防范經營者采取“先漲價后降價”的方法虛構優(yōu)惠促銷,欺騙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