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環(huán)境的優(yōu)勢
新加坡是亞洲第三大金融中心,具有良好的經商環(huán)境,政策穩(wěn)定且稅率低,因此吸引了眾多投資者的青睞,新加坡有著成熟的金融服務環(huán)境,在新加坡
設立基金是非常具有優(yōu)勢的,新加坡金融環(huán)境有哪些優(yōu)勢呢?
1.新加坡獨特的地理位置令其擁有了金融交易的黃金時段
新加坡處在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黃金水道(馬六甲海峽的咽喉地帶),國際貨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都交匯、中轉、聚散于此。
2.監(jiān)管機構獨特+政治穩(wěn)定主權獨立,使新加坡更適合進行投資交易
法律完善、執(zhí)法嚴格、監(jiān)管有效,是許多到訪過新加坡的外國人的普遍感受。新加坡設立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新加坡貨幣發(fā)行局和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三大機構完全獨立,各司其職,這種既相互獨立又相互制約的監(jiān)管體系,符合新加坡國情及其國際金融中心的發(fā)展需求。
3.新加坡的金融優(yōu)勢吸引了全球各地高凈值人士
由于新加坡人極強的競爭意識,新加坡政府學習借鑒了瑞士金融機構為客戶嚴格保守秘密的做法,努力打造優(yōu)良、健康的金融環(huán)境,使得新加坡逐漸成為以全球
財富管理中心為特色的國際金融中心之一。
新加坡VCC的優(yōu)勢
新加坡最新推出的VCC
基金架構據說可媲美世界重要投資基金中心(如
開曼群島和
盧森堡)的企業(yè)基金結構。那我們就來看看VCC到底有哪些優(yōu)勢。
VCC 其實是一種成立基金的方式,在VCC這個基金架構下,基金成立還可以分為兩種類別;Stand-alone Fund (單一基金) 和 Umbrella VCC with sub-funds(傘形VCC包含子基金)。
要設立VCC基金,必須任命新加坡持牌基金管理公司(LFMC)或注冊基金管理公司(RFMC)擔任基金管理和啟動,而投資者只作為基金股東,以股份來計算基金所得份額。
VCC具有的獨特優(yōu)勢如下:
1.運營方便;VCC無需召開財政年度的年度股東大會。
2.稅務優(yōu)待;VCC 可申請享有新加坡《所得稅法》(第134章)第13R和13X的稅收優(yōu)惠計劃,讓基金收益獲得免稅待遇。
3.私密性;雖然VCC要在ACRA注冊,但公眾無法查閱VCC的股東(投資者)名冊。
4.獨立性;傘形 VCC下的各子基金之間的資產及負債是分離的,每個子基金可以像獨立法人被管理或被清盤。
5.沒利潤也可以分紅;VCC可以用本金作分紅派息,不一定要產生利潤才可以分紅。
VCC和新加坡單一家族辦公室的區(qū)別
1.VCC是基金成立的方式,產出成果就是一檔基金;SFO是管理家族資產的公司,資產包含:股,債券,基金,現金,保險等。在SFO里可以買基金,代表可以買已成立好的VCC,Unit Trust,GP,LP。
2.運營方面,SFO 可享受豁免牌照;VCC必須任命新加坡持牌基金管理公司才能持續(xù)運營。
3.SFO可以讓家族成員擔任SFO的管理層,從而配一個管理者簽證(EP)給家族成員;VCC投資者就是投資者,不存在被VCC雇用成為員工,或投資者透過成立一檔VCC基金把EP配額拿下。
VCC注冊條件
1.可變動資本公司必須任命一家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許可或注冊的基金管理公司(FMC),或是新加坡的豁免金融機構。
2.新加坡注冊的辦公地址、有新加坡居民身份的公司秘書和審計員、以及至少一名常駐董事。
3.至少一名公司董事必須是受任命基金管理公司(FMC)的董事或代表。
4.受新加坡關于反洗錢和反恐要求的約束。
5.必須接受新加坡審計師的審計,且必須按照IFRS、新加坡FRS或美國GAAP提交財務報表。
新加坡基金設立會涉及很多復雜的問題,如以哪種架構設立,如何規(guī)劃稅務,審計報稅等都與普通新加坡公司有所區(qū)別,需要更加專業(yè)的人士從中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