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2月28日凌晨消息,據外媒報道,來自歐洲復興開發(fā)銀行(EBRD)的內部消息人士透露,預計該行將在下周初批準向希臘提供總額最多將可超過10億歐元(約合11億美元)的廉價援助和融資支持。
前希臘政府在去年年底提出了一項請求,[注冊香港公司]希望能成為歐洲復興開發(fā)銀行的所謂“受惠國”(country of operation),這將使其有資格獲得來自這家銀行的支持。但是,由于希臘當時面臨大選的不確定性,這一申請程序被暫時擱置。而在希臘提出的延長救助計劃的請求本周獲得歐元區(qū)批準以后,該國向歐洲復興開發(fā)銀行提出的這項請求被重新擺上臺面。
據歐洲復興開發(fā)銀行的內部消息人士透露,該行的股東——64個國家外加歐盟和歐洲投資銀行(EIB)——將在周五就此進行投票。
歐洲復興開發(fā)銀行的一名發(fā)言人拒絕就此消息置評,但消息人士稱該行很可能將會批準希臘方面的請求,前提是希臘將被分類為“暫時性的”歐洲復興開發(fā)銀行融資接受國,可在2020年以前接受該行的融資。這將類似于塞浦路斯的情況,該國去年成為了第一個接受歐洲復興開發(fā)銀行支持的歐元區(qū)國家,當時塞浦路斯獲得了5億歐元到7億歐元(約合5.6億美元到7.8億美元)的六年期融資計劃。自那時以來,歐洲復興開發(fā)銀行已經獲得了希臘一家陷入困境的銀行的大量股份。
一位匿名消息人士稱:“希臘的請求應該會獲得批準,但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對其獲得支持的資格作出足夠窄的定義,使其向塞浦路斯那樣可暫時接受融資!
歐洲復興開發(fā)銀行的最大股東是七國集團的政府,這些政府擁有近60%的投票權。對希臘來說,如果該國想要這項請求獲得批準,那么就需要在該行的66個股東中爭取到三分之二多數的支持,而且這些股東必須至少擁有四分之三的投票權。跟塞浦路斯一樣,所有19個歐元區(qū)成員國預計將都將投票支持這項計劃,而且預計七國集團及其他來自歐盟的歐洲復興開發(fā)銀行成員國也都會投票支持。
但與此同時,[香港公司注冊]歐洲復興開發(fā)銀行的其他一些股東則認為,向希臘提供融資支持將背離該行的使命。歐洲復興開發(fā)銀行是在1991年成立的,最初的目的是對前蘇聯解體以后的東歐國家進行投資,以便幫助這些國家重建自身經濟。雖然近年來該行的投資范圍已經擴大至將土耳其、蒙古和其他一些直接或間接受到“阿拉伯之春”(Arab Spring)運動影響的國家(如摩洛哥、埃及、突尼斯和約旦等)覆蓋在內,但有些成員國仍舊認為該行不應作出任何對歐元區(qū)國家進行投資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