飽受指責的高速公路“收費高”、“收費亂”、“收費長”等問題,雖然經(jīng)五部委強令即將進入清理整頓階段有望逐步獲得解決,一些收費不合理以及過度收費的情況將得到遏制,但不能低估地方政府高速公路管理經(jīng)營單位的障眼能力。特別是一些地方將還貸公路改為經(jīng)營性公路,使其屬性模糊或錯位。
南京機場高速超標50%收取通行費,14年不降,快報用了“天價高速”,大概會讓不少管理和經(jīng)營這條路的人不爽。在他們眼里,來回40元,一包中檔的煙錢,又不是天價的“九五至尊”,坐得起飛機的人,哪能這么斤斤計較!
當真沒必要斤斤計較嗎?其實,真正較真這條路收費得失的,并不只是經(jīng)常走這條路的司機,也不是收入不高的平民過客。對它不斷質(zhì)疑的,除了一些深諳法律法規(guī)常識的專業(yè)人士,更多的來自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他們看出南京機場高速“天價收費”的不合理性,為了良心和職責,為了身邊的公平,他們才對這個看似不大的民生問題緊追不放。
還有一類計較的人,恰恰是高速公路的管理經(jīng)營方。他們明知這條路定這樣高的收費標準不合理,明知道這么多年有一大堆的公眾不滿,明知道按照最新的中央精神必須把費用降下來,但就是置若罔聞,我行我素。因為,他們十分在意的,是每年從過路費中得到的莫大好處。
昨日,南京民間知名的“公益起訴人”黃乃海表示將再次起訴南京機場高速主管單位和政府物價部門,要求降低過路費標準。他顯然是認為通過媒體監(jiān)督和投訴途徑,是難以撼動機場高速這么牛的態(tài)度。他選擇了司法援助,盡管兩年前他碰過壁。
我們對這位執(zhí)著的市民表示敬意。他可能一年坐不了幾趟飛機,但為了其他公民的權利,他要啃一啃機場高速收費這塊硬骨頭。
在國內(nèi),類似的對機場高速收費公益起訴的不乏其人,但結果多很“悲壯”。
從2005年起,首都機場高速的經(jīng)營者——北京市首都公路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曾兩度被起訴,法院也向北京市發(fā)改委、首發(fā)公司等單位發(fā)出了三份司法建議函,但最終都不了了之。2008年5月底,北京大學三位教授,以普通公民身份,向北京市發(fā)改委、北京市交通委、首發(fā)公司提出首都機場高速公路收費信息公開申請。6月24日,北京市發(fā)改委和交通委才作出對《公開首都機場高速路收費信息的申請》的答復。但對“貸款總額和收費資金去向”這一核心問題諱莫如深。至今,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的收費標準也并未改變,只是在央視曝光后改變了單向收費方式。
2009年3月,成都律師邢連超提起“公益訴訟”,狀告成都機場高速收費太貴,要求機場高速公路公司將通行費收支、經(jīng)營成本、收費測算依據(jù)等向消費者公布,并退還多收他的11.56元。但法院最后駁回了邢的訴訟請求。
今年,廣州律師黃鼎足將廣東省高速有限公司廣清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還多收的5元。他在廣清高速上開了不到3公里,就要交“3+5”元錢過路費,其中的5元是連接線的通行費,但黃鼎足說他并未在連接線上通行。該案將于7月6日開庭,但前景不容樂觀。
飽受指責的高速公路“收費高”、“收費亂”、“收費長”等問題,雖然經(jīng)五部委強令即將進入清理整頓階段有望逐步獲得解決,一些收費不合理以及過度收費的情況將得到遏制,但不能低估地方政府高速公路管理經(jīng)營單位的障眼能力。特別是一些地方將還貸公路改為經(jīng)營性公路,使其屬性模糊或錯位。
高速公路收費作為一項歷史性的投資創(chuàng)造,曾經(jīng)對交通道路建設起過積極的作用,但近年來頻頻被人詬病,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大多數(shù)高速收費已經(jīng)完成了回本還貸的使命,變成了“搖錢樹”。而這些盈利用途都獲得地方政府的批準并得到政策保護。如據(jù)羊城晚報報道,“廣州新機場高速路收的車輛通行費除按規(guī)定提取一定管理費、維修費外,其余款項用于償還該路投資本息”。用于償還建路投資本息這一點大家都理解,也有個頂頭,但“提取一定管理費、維修費”就說不清楚道道了,何況收到猴年馬月才是個完呢?南京機場高速也是,收取的費用除了乘客赴機場本身的成本外,還有負擔“打包”的寧高高速和“漏閘”的江寧匝道收費。這種收費方式哪有公平合理可言?
南京機場高速收天價過路費,連收費站人士和管理單位都承認“不合理”。但是這個“不合理”大家都拿它沒辦法。有人說是“死豬不怕開水燙”,有人認為是“我為公費我怕誰”。的確,如果連公益訴訟都無法撼動它的霸道收費,這個扛著政府特許經(jīng)營牌子,根本無需公開聽證,且以地方政府為公路經(jīng)營主體的“收費大王”,真是只有等上面下來“收拾”它了。
但這樣的治理成本顯然有些偏高。我們希望,像南京機場高速這樣顯見的違規(guī),還是自我糾錯為好。否則,對上對下都是另一種浪費。百姓說的在理:中央要求撤銷收費期滿的收費項目,降低偏高的通行費收費標準,江蘇是富裕省份,理應要帶頭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