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wǎng)北京7月6日電 近日,央行發(fā)布《人民幣國際化報告(2015年)》報告提出,打通個人跨境投資渠道,考慮推出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2)境外投資試點。QDII2能讓個人投資者直接獲得投資額度,再自行決定投資,不需要經過投資機構。
此前推出的QDII制度,[盧森堡注冊公司]是指在資本賬項未完全開放的國家(地區(qū)),讓當?shù)赝顿Y者投資海外的機制。投資者可以使用外匯或人民幣,并通過銀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設立的基金,進行境外固定收益類、權益類等金融投資,這樣便于監(jiān)管資金流向及規(guī)模。根據(jù)發(fā)行機構不同,QDII產品分為銀行系和基金系兩大類型,銀行系QDII較豐富,除了直接投資的準基金型產品外,還有結構型理財產品等。
不同于QDII中,個人投資者只能通過銀行和基金間接投資海外,QDII2能讓個人投資者直接獲得投資額度,再自行決定投資,不需要經過投資機構,投資范圍和投資限額也將逐步放開,這樣將加快資本流動的速度,促使市場交易更加活躍。
據(jù)業(yè)內人士介紹,[伯利茲公司注冊]未來投資范圍可能涉及境外金融類投資,包括股票、債券、基金、保險、外匯及衍生品等,境外實業(yè)投資以及境外不動產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