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7月8日表示2010年第二批一般貿易稀土出口配額為7976噸。
去年年底,商務部曾經下達首批一般貿易稀土出口配額1.6萬噸。兩批名單中主要企業(yè)基本相似,均為中鋼、五礦等國有大型企業(yè)以及內蒙古、江蘇、山東、江西的本地礦商和貿易企業(yè)。其中山東鵬宇實業(yè)股份公司以738噸的出口配額,位居首位。
中國稀土資源占世界總量約八成,廣泛應用于信息、新材料、空間、海洋等技術的核心材料領域。由于該資源具有不可再生性,2007年,我國稀土生產計劃將由指導性調整為指令性,嚴控稀土資源開采,并對出口進行限制。
國土部曾在3月中旬公布,2010年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8.92萬噸。而商務部新聞發(fā)言人姚堅也在曾6月初對第一財經表示,中國限制稀土產品出口是出于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考慮。
商務部今日同時還下達了焦炭、磷礦石,以及鎢、銻、錫、白銀、銦、鉬等一般貿易出口配額。高耗能資源品焦炭的出口配額為290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