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公布,於12月15日起,對原產(chǎn)於美國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終止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
此前,中國於2011年12月14日決定實施上述雙反措施,為期2年;并在今年6月18日提出終止,在規(guī)定時限內未收到期終復審申請,[文萊國家工商會]故決定終止稅項雙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