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9日,應國內氯丁橡膠產業(yè)的申請,中國商務部宣布對原產于日本的進口氯丁橡膠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中復審。今年8月24日,中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根據(jù)調查結果,決定將原產于日本的進口氯丁橡膠的反傾銷稅稅率調整為9.9%-43.9%。反傾銷稅將自本月28日起征收。
經調查,中國商務部裁定如下:
(一)、電氣化學工業(yè)株式會社(DENKI KAGAKU KOGYO KABUSHIKI KAISHA)的傾銷幅度為:9.9%;
(二)、東曹株式會社(TOSOH CORPORATION)的傾銷幅度為:10.2%;
(三)、昭和電工株式會社(SHOWA DENKO K.K.)的傾銷幅度為:20.8%;
(四)、其他日本公司的傾銷幅度為:43.9%。
據(jù)悉,2005年5月10日, 中國商務部公布對原產于日本、美國、歐盟的進口氯丁橡膠反傾銷調查終裁決定, 并認定其對中國國內相關產業(yè)造成實質損害, 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中國商務部決定對上述產品征收2%--151%不等的反傾銷稅, 期限為5年。
上中國次商務部的終裁結果中, 對日本電氣化學工業(yè)株式會社(DENKI KAGAKU KOGYO KABUSHIKI KAISHA)只征收了3%的反傾銷稅, 對日本東曹株式會社(TOSOH CORPORATION)只征收了2%的反傾銷稅, 其他日本公司征收151%的反傾銷稅。在中國市場銷售氯丁橡膠的日本企業(yè)中主要就是這兩家企業(yè), 國內企業(yè)認為, 這么低的反傾銷稅對這兩家企業(yè)的銷售不會造成實質性影響。
對比2005年5月10日商務部裁定的反傾銷征收稅率,可以發(fā)現(xiàn),本次將原產于日本的進口氯丁橡膠的反傾銷稅稅率由2%--151%調整到9.9%-43.9%。由于在中國市場銷售氯丁橡膠的日本企業(yè)中主要就是電氣化學工業(yè)株式會社(DENKI KAGAKU KOGYO KABUSHIKI KAISHA)和東曹株式會社(TOSOH CORPORATION)這兩家企業(yè)。本次上調對兩家的反傾銷稅稅率,對國內企業(yè)的保護力度有所加強。
*ST 新材(600299-CN)2009年的年報顯示,公司2009年氯丁橡膠銷售收入45173.38萬元人民幣,營業(yè)利潤 7944.79萬元人民幣。占主營收入的5.81%。本次中國商務部調整原產于日本的進口氯丁橡膠的反傾銷稅稅率,對公司有直接利好。